解密“法定符合说”:长期存在,却并非法律规定

所谓“法定符合说”,指的是上市公司在股权转让中,股权价值与承诺补贴之间所形成的价值差异,不强求承诺补贴与实际补贴的数额完全一致,而是允许在承诺补贴与实际补贴数额差异情况下符合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规定就可以。

这种说法长期存在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市场,虽然在监管层重拳整治下,业内普遍认为“法定符合说”已经成为历史名词,但其实并不是正式的法律术语。

过去几年,证监会等多个中介机构和部门多次发文提示:不论承诺补贴与实际补贴数额差异多少,都应以约定的实际补贴数额为准。但“法定符合说”仍然留有存在空间,会在具体案例中发挥应有作用。

在“法定符合说”日益规范的背景下,根据指引规定,上市公司应在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承诺数量和承诺期限,自行制定业绩承诺考核指标或采取行业认可的考核标准,明确业绩承诺具体数额、划分标准及进度落实等情况。同时,要求提供法律意见书、会计审计报告等资料以验证数据真实性。

总而言之,在如今证监会审查越来越严厉的背景下,上市公司与其他收购方必须要珍惜承诺信誉,严格依照实际补贴数额履行义务,在企业合法合规的情况下,遵守相关要求并精益求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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